根据试行过程中反馈的有关意见,为方便广大师生,教务处已对《教学工作处理单》进行修改、完善,将原三个处理单合为一个。自本通知之日开始,凡需教务处处理教学工作的学院、部门、教师、学生均需按要求填写新的《教学工作处理单》(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不按要求填写的,教务处将不予受理。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