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报废行政、教学仪器设备通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0-10-08 0:00:00
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国资[2010]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学校行政及教学仪器设备清查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湖州师范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湖师院发〔2004〕31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已于2010年5月组织开展学校行政、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工作。校国资领导小组、资产主管部门在全面进行资产清查核对、摸清家底、技术鉴定的基础上,拟对部分行政、教学仪器设备共计945台件实施报废。目前,该工作已进入对报废设备的分批处理阶段,现请各部门、下属学院将报废设备集中存放(报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将报废设备于10月11日至10月26日统一移交至印刷厂仓库(本部新建运动场旁边)(具体上交报废设备的安排详见附件二)。市国资委将对报废国资统一验评。
联系人:李爱华(办公室:2321142 手机:677245 )
杜文超(办公室:2321536 手机:693267 )
湖州师范学院国资领导小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