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年度进修返校人员材料的通知

人事处 2011-10-12 0:00:00
    各部门、下属学院:
 
 
    2011年度进修返校人员(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请提供所获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请自留),进修总结一份及学费、住宿费发票交人事处,以作为申请报销或奖励的依据。时间截至2011年10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一栋 232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