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下属学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我校的高等教育研究,激励全校师生积极投身于高等教育研究,使我校尽快进入全国高等学校高教研究100强,扩大学校的影响力,推进特色大学建设,根据《湖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09]9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2010年高等教育研究优秀论著给予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条件:
(1)2011年以湖州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高等教育的14本杂志上的高教论文。
(2)2011年以湖州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入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举办的全国(或国际)高教学术会议论文集的高教论文。
(3)2011年以湖州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入选教育部主管《高教领导参考》的高教论文。
(4)2011年公开出版发行的高等教育著作(不含教材、论文集和非高等教育类的著作)。
(5)2010年符合上述条件未申报的可补报。
二、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师生请于
(2)高等教育研究所将根据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论著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