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命名93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我校附属第一医院位列其中。
附属第一医院是浙江省四家被命名单位之一,也是湖州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医院。据悉,附属第一医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医院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经过前期的自评申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评估推荐,专家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附属第一医院最终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