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教务处 2012-06-13 0:00:00

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和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湖师院教〔2004〕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1—2012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
     (1)面向全校实验室,凡能向本、专科学生开放实验的实验室均可申报开放项目。也可跨学院联系落实实验室及指导教师申报开放项目,各综合实验室(中心)应免费向学生开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学生。
    (2)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具备条件的一年级学生也可申请,鼓励学生团队申请。有未结题和已申报其他科研、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不允许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申报本项目。团队成员一般为3-5人(含负责人),人员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3)指导老师需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本次申请指导项目不多于2项,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如近两年指导的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的教师本次不得担任指导老师。
    (4)各学院申报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少于上学年申报的项目数。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

  

    2.实验项目类型

    各综合实验室(中心)可根据实验室规模及实验室承接实验项目能力选择申报以下几种开放实验类型:
    (1)学生参与科研型: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发布科研项目的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提早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
    (2)学生科技活动型: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实验室的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
    (3)自选实验课题型:实验室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3.申报条件

     各综合实验室(中心)申报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时间的业余性:开放时间应对学生是业余的、课外的。各综合实验室(中心)应充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向学生开放。
    (2)内容的提高性:实验的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外的,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和提高,包括综合性、设计性、障碍性实验和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结构设计、机械设计等。开放实验的内容与课内已做的实验内容不能重复。
 

 

    4.申报程序

     各综合实验室(中心)应本着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组织学生申报开放项目。其申报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及经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和《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计划》(附件2)(一式一份)。
    (2)各综合实验室(中心)统一收齐所有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材料,以备各学院评审。

   

    5.评审办法
    (1)请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将评审结果依次排名(本部、求真分开),最后将评审材料、结果报教务处认定、备案。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中,专家组需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及经费申请表》(附件1)表中“学院专家组意见”一栏和《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汇总表》(附件3)。
    (3)学校今年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纳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学校将参照学院评审排名结果推荐若干项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各学院严格把控项目质量,为下一步的推荐工作做好铺垫。

 

     6.经费分配
     (1)按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验教学总学时数和学科专业类别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经费直接分配到各相关学院,由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分配。原则上理科不超过1500元/项,文科不超过1000元/项。(各学院的经费分配详见附件5)
    (2)经学院评审立项后,教务处先拨60%的经费,经学校最终验收通过的项目再拨40%的经费,优秀的项目奖励200元。
    (3)实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调研、资料费和教师指导费等。

   

     7.送报材料
    (1)《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及经费申请表》
    (2)《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计划》
    (3)《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汇总表》
    (4)《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汇总表》
   

    请各学院(中心)将所有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材料和评审材料统一收齐,按顺序将纸质稿于6月25日前报教务处501室,并发送电子稿至qjq914@。联系人:秦洁琼,电话:1079。

 

    附件:(请在教务处—“下载专区”—“实验室管理”中下载)

    1.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放实验项目及经费申请表
    2.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实施计划
    3.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专家论证意见汇总表
    4.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汇总表
    5.2011—2012学年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经费分配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