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205号),教育部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
2.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3.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学风端正,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程序
1. 各下属学院根据《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确定推荐人选;
2.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人选后,按照教育厅“每校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的要求,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
3. 省教育厅根据各校推荐人选,向教育部推荐。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请各推荐学院于2012年6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科,电子版发送邮箱:zhurx@,联系人:朱瑞兴,联系电话:2321995。
附件包:教指委申报附件.rar
教务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