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2012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高科〔2012〕84号文件精神,为建立评审诚信机制,严把评审质量关,需对评审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现按要求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1.公示内容:
(1)《湖州师范学院2012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册》;
(2)申报对象本人提交的《2012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业绩表》;
(3)职能部门申报人业绩审查结果。
2.公示时间:2012年6月28日至7月6日。
3.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4.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5.申报对象如需补充、修改审查内容的请在公示期内和相应职能部门联系,并提交有效的支撑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6.人事处联系电话:2322043 E-mail:lyy @
3.部门业绩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