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一批“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105号)文件精神,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要求,我校拟推荐冯汉江、祝守新、欧阳成教师作为参评候选人,现对以上三位教师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1.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3. 公示时间为2012年8月7日至8月9日。
4.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电话:2322043 E-mail:l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