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决定重新调整确定我校二级单位爱国卫生组织,并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上报爱卫会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下设爱国卫生组织单位名单:
商学院 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 政治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艺术学院 理学院 信息与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医学院、护理学院 求真学院基础部 图书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后勤服务总公司
请以上各单位于10月12日前将名单上报至校爱卫会(名单请按附件表格填写)。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2321098 邮箱:d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