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合作单位:
    根据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试行办法,项目验收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前工作汇报检查、合作单位结题评议和专家结题评议等三种方式提出审核意见。现将进入合作单位审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纸质结题文稿,烦请合作单位对结题文稿提出评议意见,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衷心感谢合作单位的支持!
    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11月10日前,将合作单位(盖章)签字的结题验收表和结题文稿统一由校文印室封面包装成结题文本(一式四份)报送湖州发展研究院,电子稿发至:sys@。
    2、通过结题评议验收,审核合格的项目可获拨第二批经费20%。
    3、通过结题评议验收,审核合格的项目由湖州市科技局发给项目结题证书,到时另行通知前来领取(包括汇编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