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上交核准报废行政、教学仪器设备的通知
   湖州师范学院国资领导小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2-10-31 0:00:00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学校行政及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资产主管部门在全面进行资产清查核对、摸清家底、技术鉴定的基础上,现须市国资部门现场勘验,请各部门、各学院将核准报废仪器设备集中存放(核准报废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并于11月5日至11月9日统一移交至东校区31-32号公共教学楼底层车库(具体上交核准报废仪器设备的安排详见附件二)。
 
    联系人: 俞晓东(办公室:1142  手机:69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