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业考察、笔试、体检和政审,并经学校审批同意,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校教辅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3年5月7日到2013年5月13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2-2322043
联系人:张老师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
邮政编码:3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