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我校四届三次“双代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在主席台就座。会议由校长胡璋剑主持。

会议高票通过《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审议稿),表决通过了校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湖州师范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党委书记刘剑虹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主题突出、务实高效。代表们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会议开得很民主、很团结、很成功,达到了明确思路、鼓舞干劲的目的,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热情,从而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为更好地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推进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刘剑虹首先说明了此次绩效工资改革的宗旨和意义。本次绩效工资改革方案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大学教师的基本职业要求,回应了青年教工的利益诉求,保持了学校人事政策的连续性。
其次,刘剑虹就下一步如何实施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工学习好、领会好文件的精神实质,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绝大多数教工的理解和认可。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中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按照个人岗位基本条件与学院、单位目标必要条件要求,形成以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的管理机制。三要规范运行,动态管理。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核定的总量发放,并密切关注实施进程,及时对《湖州师范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总结,根据形势变化进行修改完善。
刘剑虹强调,学校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一项敏感、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广大教工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较大。但大家也要认识到,这是学校志在必行、事关学校长远发展的大事,希望各位代表正确认识和理解,为了学校和广大教工的长远利益,和学校一起将这件好事做好、做实,以积极的态度支持和参与改革进程,确保学校此次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学生记者:杜圆圆 摄影:倪程 童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