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三部古籍被列入第一批《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

图书馆 2013-09-02 0:00:00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浙江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通知》(浙政发【2013】37号文件),我校图书馆清雍正二年(1724)汪郊刻朱印本《司马氏书仪十卷 》、明刻本《会稽三赋四卷》和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程宗琠刻本《王先生十七史蒙求二卷》三部古籍入选第一批《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古籍的保护和管理,省文化厅于2012年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浙江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保护达标单位”、《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的评审工作。经省古籍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共评选出浙江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1个,浙江省古籍保护达标单位8个和涉及22个单位的228部古籍入选第一批《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其中被列入第一批《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的高校只有浙江大学的5部和我校的3部,其余220部都是市县公共图书馆的馆藏。


    据悉,我校图书馆一直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切实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并正在积极努力申报省级古籍保护单位,在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部分前期工作已经就绪。


  
  通讯员:张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