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与省内高校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拓展学科类别,优化培养方式,提升联合培养研究生层次,10月28日,继2012年与宁波大学签署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后,我校再次与宁波大学签署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宁波大学副校长冯志敏、我校副校长叶金云出席签约仪式。宁波大学研究生院、地方服务与合作处、商学院和海洋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我校研究生处、农村发展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冯志敏对宁波大学的学科理念、办学特色、学科建设与发展、研究生培养等作了详细介绍,并指出两校再次签署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有利于两校之间深化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为宁波大学校友之间的协同合作提供平台,同时也为双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探索提供了契机。
叶金云对宁波大学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指出,宁波大学的许多办学理念和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我校这几年的发展离不开宁波大学的大力支持,与宁波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将会使我校的研究生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此次与宁波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的签署,使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取得诸多突破,一是我校与其他高校签署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中首次明确单列招生指标;二是我校首次与同一所高校开展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类型全方位联合培养;三是我校将与宁波大学相关学院继续洽谈,实现与省内高校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提升至博士层次。这些突破对推动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和学科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签约仪式结束后,叶金云一行在宁波大学海洋学院领导的陪同下考察了该院鱼类营养研究室和水产生态养殖实验室。
据悉,2012年6月,我校与宁波大学签署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开始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2年和2013年共有42名教育硕士到我校学习,目前,2012年入校学习的研究生已经完成课程学习,进入论文撰写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