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 2016-06-28 0:00:0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4〕99号)的要求,现就2016-2017学年研究生缴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湖州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缴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