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及课题负责人:
近期有几类课题的评审结果已公示结束,其中有部分已正式发布立项名单,现将相关事项分别通知如下:
一、已正式发布立项名单的课题
(一)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省部级)
我校共立5项,其中规划基金项目1项,青年基金项目4项,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请课题负责人及时、认真开展研究,按规定做好中期检查、结题等准备工作。
(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省部级)
我校共立教育部重点课题1项,具体名单详见附表2。请课题负责人及时、认真开展研究,按规定做好结题等准备工作。
(三)2017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市厅级)
我校共立5项,其中一般课题1项,立项不资助4项,具体名单详见附表3。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立项协议书。课题组负责人接此通知后,请在“浙江社科网”下载《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下称协议书),用计算机填写相关内容,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于2016年9月13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处核查盖章。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与申报表如有内容出入的,以协议书为准。
(2)资助经费。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10000元/项,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5000元/项,立项不资助课题经费自筹。省财政资助经费到位以后,一次性拨付到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
(3)结题要求。根据课题预期成果形式,结题条件为:①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其中重点课题成果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期刊标准);②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正式公开出版;③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被市级(不含县级市)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实际工作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或获得市级(不含县级市)或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在媒体上发表产生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④预期成果形式为两种以上的,以最能体现课题设计内容的成果为主。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一律不作为课题研究成果,不予结题。
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完成后要及时向人文社科处申请结题,结题材料经审核后统一向省社科联社团处报送。结题程序和所需表格等可在“浙江社科网”上查询、下载。
(4)成果转化。各课题组、课题承担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课题成果的宣传、应用、推广等转化工作。课题组在向有关部门报送课题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请报送省社科联。省社科联将根据成果的内容和质量,择优整理摘编《浙江社科要报》,呈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
课题组应按申报设计内容,按时认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各承担单位要担当起课题管理的责任,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相应支持,督促课题组负责人按照《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及时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
(四)湖州市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预立项课题(市厅级)
我校共立20项,具体名单详见附表4。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关于课题完成要求。课题研究要求务必联系湖州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分析深刻,对策措施切实可行,切忌套话空话。研究报告字数8000字左右。所有预立项课题均要求今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撤题。
预立项课题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而被撤题或研究成果未获评审通过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
(2)关于课题成果结题。对所有预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年度重点课题、优秀课题、一般课题和不合格课题四个层次确定课题等级。课题成果要求提供1—2张调研图片,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被直接应用于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优先列为重点课题(需提供批示原件或文件原件)。对于优秀研究成果,市社科规划办将以《湖州社会科学要报》等形式报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关于课题经费资助。年度重点课题的资助额度为每项3000元,优秀课题为2000元,课题经费在课题结题评审合格后,一次性拨付。一般课题(即立项不资助课题)提倡有关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费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4)其他事项。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人文社科处提出结题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①《预立项课题申请结题审批书》2份(可在“湖州社科网”上下载);②研究报告成果打印稿2份,并将成果的电子版发到邮箱:rwskc@zjhu.edu.cn。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与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3号楼412室,联系电话:2398851,网址:http://www.hzskw.net。
二、公示结束,但尚未正式发布立项名单的课题
可能受G20影响,省里部分网站已关闭,公示结束的课题尚未发布正式通知,现提前将公示名单下发,以方便各课题负责人提前知晓,并请根据要求,事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与正式公布的名单有出入,则以最终公布的为准。
(一)2017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省部级)
我校共获批11项,其中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5项,后期资助3项(修改后立项),具体名单详见附表5。请项目负责人及时、认真开展研究,在计划时间内按规定完成研究任务。其中,后期资助项目需修改后才能立项。请项目负责人及时按要求完成修改任务(相关要求及修改意见另行通知)。
(二)201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省部级)
我校共获批2项,具体名单详见附表6。根据申报要求,请课题负责人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预立项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须在报刊公开发表),根据成果质量正式立项。
人文社科处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