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党委宣传部 2018-06-10 0:00:00

    6月8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刘剑虹主持。

    会上,商学院谢舟副教授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辅导报告。谢舟围绕宪法序言、国家核心制度的完善以及国家监察委制度的建立等对宪法修改内容进行解读。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宪法序言的重要举措;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国家根本制度条款的有力措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国家机构设置的现实映照。

    刘剑虹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刘剑虹强调,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修改,是时代所趋、事业所需、民心所向,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要坚决拥护并贯彻执行。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宪法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宪法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作为依法治校的根本遵循,自觉将宪法精神和规定贯彻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学校改革发展。

记者:孙国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