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发布招聘计划、接收简历、筛选简历、面试、政审、体检、人才领导小组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程序,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童伟华  | 男  | 湖南岳阳  | 1971.02  | 武汉大学  | 刑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教授  | 
操奇  | 男  | 湖北蕲春  | 1971.10  | 武汉理工大学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博士研究生  | 教授  | 
姚振军  | 男  | 黑龙江肇东  | 1972.04  | 大连理工大学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教授  | 
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6日到9月12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2-2321557;电子邮箱:02684@zjhu.edu.cn
联系人:沈老师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政编码:313000
湖州师范学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