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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5-13

  学校行政于2025年5月12日印发了《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25〕9号),现就文件修订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1年11月,浙江省审计厅印发《浙江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浙审经责〔2021〕95号);2022年3月,中共湖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湖州市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21〕12号)部分条款需对照省市文件进行修订,以实现制度衔接,确保政策执行的合规性,增强文件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修订依据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浙江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湖州市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整体结构

  文件由六部分组成:总则、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与责任认定、结果运用、附则。

  (二)主要内容及修订情况

  1.总则部分。规定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纲领性要求。补充完善本办法制定依据,包括浙江省和湖州市《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修改完善“中层领导干部”以及“经济责任”的定义;新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如有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等不宜继续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处依法依规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定。

  2.审计内容部分。补充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上级、学校相关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和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内容,新增资产经营公司等下属经济实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相关规定。

  3.审计实施部分。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文件规定,新增“对同一单位2名以上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同步组织实施,分别认定责任”的规定;新增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召开审计进点会的相关规定;新增实施审计过程中听取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意见的相关规定;补充完善应提交的审计资料,增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技术文档”的内容;新增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法的相关内容;新增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有关单位协助配合的相关规定。

  4.审计评价与责任认定部分。新增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具体行为的有关规定;新增审计评价时的3个区分和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相关规定性。

  5.结果运用部分。新增审计处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管理、财务会计监督等其他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的规定;补充完善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应采取的整改措施的相关规定;新增审计处抓好整改落实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