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6-06-07 0:00:00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护航G20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使用危化企业专项政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及社会安全稳定,自4月中旬开始,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联合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排隐患,检查促整改、督查促落实”的方式,采取“分阶段、抓重点,成体系”的方法,扎实有序推进实验室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第一阶段,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分室开展自查工作,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的要求,组织各实验室分室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检查和排查每间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清查工作。各实验室责任人对所负责的每个房间危险化学品进行认真清点检查,将所有危险化学品按照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和易燃易爆等类型分别登记造册,并上报学院备查。

    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实验分室责任人安全自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与排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同时,针对各实验室分室危化品检查情况进行核查,进一步规范化学试剂的领用、使用、回收和存储。

    第二阶段,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保卫处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工作组,以及吴兴区龙泉街道安监中心相关专家,对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工学院、理学院等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学院实验室,实地抽查。为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讨论检查内容,明确检查要求,做到“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通过听取学院自查自改汇报、逐一走访各实验室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实验室环境、设施、水电、化学、生物、仪器设备和个人防护等方面的安全。工作组根据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或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书面整改建议和方案。学校将组织召开分管实验室副院长会议,专题研究和布置整改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下一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分析各类实验室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落实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废弃物处置,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设施安全、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和个人防护安全。研究制定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共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巡查,确保实验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室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