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广大师生: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湖州市从2018年8月1日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我校的西校区和中校区属于主城区禁止摩托车通行区域。为落实禁摩通告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统一交通管理,营造生态美丽安全的校园,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特通告如下:
一、校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
从即日起,学校东、中、西三个校区均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保卫处具体落实禁摩事宜,对全校师生的摩托车数量进行统计,并指导师生将摩托车进行处理,禁止摩托车进入校园。
(二)各学院和部门对所属师生员工加强宣传和教育,切实做到本学院和部门无违反禁摩规定。
(三)校园建设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等外来人员的教育,协助做好禁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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