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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湖州师院85%奖励经费用于学生专业成才和个性发展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日期:2005-03-24

12月4日的《光明日报》在2版醒目位置重点报道我校改革学生评价激励机制。

      全文如下: 湖州师院85%奖励经费用于学生专业成才和个性发展

     本报讯(湖州日报记者 叶福明 本报记者 叶辉)日前,浙江湖州师范学院废除了沿用多年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出台新的学生评价激励机制,把奖励学生经费的85%用于鼓励学生专业成才和个性发展,在奖学金中新设立学习特别奖、技能奖、科技奖、创新奖等。据悉,这项改革在浙江省高校中尚属首例,是该校加强学风建设,扎实推动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一项新举措。 据介绍,目前国内高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普遍实行打分排名的做法,将学生的在校表现按德、智、体、能四方面量化打分,每学年先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及宿舍长组成的测评小组根据个人自评测评打分,再经下属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根据得分排列名次,依次按比例换算成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这一成绩成为学生评优、评奖的主要依据。学院党委副书记周家健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从管理者自身的角度来设计管理体系,把充满活力的学生硬往一个呆板的模子里套。而这个测评结果并不只是关系到学生的评优、评奖,事实上不少用人单位在挑选毕业生时很看重这个排名。周家健说:“测评结果成为人才指标,有失公平。”   

      该校大胆改革评价体系,将学生奖励经费的85%用于奖励学生的专业成才和个性发展,在学生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取消原来“测”的成分,据业绩记实和个人申报,除学年度评审外,部分奖项可随时申报,经下属学院评审组评审,公示后由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核。学生奖学金除保留过去的专业奖学金外,新设立学习特别奖、技能奖、科技奖、创新奖等。如对在校期间考研并进入复试的学生奖励500元、考取奖2000元,参加市级以上实验操作技能比赛,获奖学生奖励300元至1500元,申请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每项奖励2000元。此外,还把“三好生”评比改为优秀学生评比,扩大了评优比例,更加贴近了大学生实际。    学生对这一改革普遍持欢迎态度。即将毕业的学校原学生会主席刘莉说:“我觉得新的评比办法比较科学,每个同学都有了获得发展的平等机会,这样可以激励个性发展,不会再像过去那样因为某一方面欠缺而得不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