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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五次蝉联省级文明单位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09-03-23
    近日,湖州市文明办公布了我市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村镇评选和复评结果,我校第五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在这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村镇复评中,湖州市有108家单位、23个村镇通过复评,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另有5家单位、4个村镇被取消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我校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将文明创建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组织、制度、投入“四个到位”, 认真落实全员共创工作,抓好文明细胞工程。
 
    学校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制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十一五”规划》,每两年召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认真组织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召开暑期中层干部培训班,以校院两级党校、团校为载体,加强师生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以全面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加强大思想学生政治教育,道德风尚良好。
 
    学生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学校创新教师评价激励机制,开展教师教学、科研、育人三方面业绩考核,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创新学生评价激励机制,将学生奖励经费的85%用于奖励学生的专业成才和个性发展;以加强班集体建设为基础,建立学风建设长效机制。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实施二级学院文化建设工程,获浙江省高校文化创新奖。连续7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学校实施“民主治校”战略,深化二级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领导班子被评为浙江省高校“三树一创”好班子,学校连续5次被评为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连续3次被评为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先进单位。
 
    学校还围绕创卫重点,开展环境、绿化和美化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扩大绿化面积,建设和谐美好的绿色生态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