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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高度重视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09-11-11
    为更好地贯彻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工作理念,结合省教育厅今年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学生处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高度重视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工作。
 
    暑假期间,我校选送校专职心理教师参加我省教育厅举办的“心理委员师资班”培训,确保心理委员规范化培养。开学初,学校制定出台了《心理委员工作规范》,将二级学院学生心理工作组织名称统一为“心理服务部”,班级负责心理工作的干部统一称为“班级心理委员”,寝室负责心理工作的学生名称统一为“寝室心理互助员”。学校在工作规范中对心理委员的选拔培训做了细致规定,并且要求所有班级心理委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同时,我校还针对全校新生班级的心理委员开办了初级培训班,该培训班共计12个学时,内容涉及工作职责、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大学生危机识别、班级心理活动开展等。对高年级心理委员开办高级培训班,通过团体辅导、案例分析等,着重培养高年级心理委员的实际工作技能。针对寝室心理互助员,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专职教师分别联系不同学院,确保大学生心理危机识别知识传授到每个寝室心理互助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