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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试行轮值处长制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1-05-11

  为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管理效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务处经研究决定从本月开始试行轮值处长制。轮值处长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担任,每次轮值时间为三周,轮值处长参与教务处处务会议、教学工作研讨、教学工作调研和教学管理制度制订等各项工作。

  5月10日,教务处召开处务会议,第一位轮值处长参与会议,正式启动了轮值处长制。处务会议就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外事交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等工作进行交流和探讨,轮值处长从学校和二级学院双重工作角度为下一阶段教学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

  据悉,教务处将在暑期教学管理人员培训期间对轮值处长制进行总结,并在下学期探讨试行教学管理人员轮值制,加强教学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流,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