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浙江教育报》头版报眼以《湖师院“牵手”苏州大学》为题,报道了我校与苏州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情况。全文如下:
湖师院“牵手”苏州大学
积极探索长三角区域教育协作新路子
本报讯(通讯员 叶 莉)在刚结束的第六届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会议上,湖州师范学院与苏州大学签订了为期5年的合作框架协议。这是该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为长三角地区突破行政区域界限、探索教育协作发展路子作出的有益尝试。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研等方面的合作。其中,苏州大学支持并接受湖师院本科生到该校交流培养;遴选优秀博士生导师,帮助湖师院培养博士研究生;接受湖师院选派的优秀青年教师到该校学习进修、攻读博士学位。鼓励双方教师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共同申报课题、开展合作研究;积极探索联合举办二级学院、共建重点实验室等;每年商定1~2个合作项目,列入专项计划重点开展合作;支持湖师院参与由苏州大学牵头的科研项目,支持苏州大学在湖州建立“苏州大学研究院”。
苏州与湖州地缘相近、文化相亲,苏州大学与湖师院在历史上又曾有着深厚的渊源。鉴于此,近年来双方多次互访,着力推进教育合作,深化协作发展。双方于2013年签订了交换生培养协议。同年11月,双方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生协议,决定未来3年在1~2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若干学科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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