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评审办法》(浙实发[2013]11号)的精神,决定开展2014—2015年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具体见附件。
申报条件: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发文立项、且是2014或2015年结题的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凡已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以及与已获奖项目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上交截止11月19日。
联系:计培良 660328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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