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人才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校办发〔2015〕50号)文件规定,为尽快将学校人才租赁住房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学校应急人才、优秀人才的过渡住房问题,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将于近期做好租赁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2016年1月9日(周六)上午9:00。
2、地点:明达楼230会议室。
3、方式:人工摸签。
4、要求:申请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参加,须提供由申请教职工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摸签流程:
(1)签到处签到;
(2)核对身份等有关资料;
(3)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
(4)根据签到顺序有序摸签,并当场展示后,签字确认;
(5)签订协议,领取钥匙。
6、入住:学校开具入住联系单,由入住教职工自行前往怡和家园领取电梯卡、签订物业公约并入住。
7、设施添置事项
学校添置了油烟机、热水器、空调、木板床(宽1.5米)、衣柜、书桌椅各一套,不再另行添置。如有需要,可由入住教职工自行添置。
相关事宜联系人,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杜老师,联系方式:1098(693267)。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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