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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注湖州高等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联合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所 发布日期:2016-05-23
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为推进全市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的融合,提升高等教育研究服务地方的水平,现发布湖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湖州市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类专项课题,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湖州市“十三五”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高等教育研究为地方服务的导向,深入开展高等教育理论和应用研究,为湖州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内容与要求

    本次课题研究内容是湖州高等教育发展及高等教育服务地方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参考选题已确定了申报范围和研究方向,申报者可按指南要求确定具体题目并进行详细设计,有前期研究成果的优先立项。高等教育类专项课题,要求理论和实践紧密对接,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市高等教育学会联合组织成果鉴定;并编辑成果专辑,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三、课题申报和立项

1、申报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湖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八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推荐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纸质汇总表1份,送到明达楼323室,同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发至54696008@qq.com。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2、湖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市高等教育学会将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课题选题指南,申报者的论证、设计内容、研究力量和以往的课题结题情况,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由湖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市高等教育学会联合发文公布。

3、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课题获准立项之后,“湖州社科网”和市高等教育学会在网站予以公布。

4、2016年度设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4项,立项不资助课题6项。

四、经费安排及奖励政策

1、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6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3万元。课题经费在课题立项后预拨60%;预留经费在课题完成后一次性拨付。立项不资助课题由课题申请人自筹研究经费,并出示经费来源证明。

2、课题成果在核心刊物或省级及以上内部刊物(或《湖师教育研究》)上发表,或获得市级或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市级及以上党政有关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或在媒体上产生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的成果,可免于鉴定,直接验收结题。

3、研究成果获市级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可免于鉴定,直接验收结题,并予以适当的经费奖励。

五、结题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最终的研究报告及相关结题材料交至湖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或湖州市高等教育学会,并将电子版本发至市高等教育学会,联系人:朱高风;电子邮箱为:54696008@qq.com。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其预留经费不再下拨。

2、成果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湖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州市高等教育学会联合课题成果”字样。凡未注明者,结项时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

六、联系方式

湖州市高等教育学会联系人:朱高风;联系电话:2322553;通讯地址:湖州市学士路1号湖州师范学院行政楼323室高等教育研究所(邮编313000);邮箱:54696008@qq.com。


湖州市高等教育学会
湖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5月23日


1. 2016年湖州市高等教育学会和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联合课题选题指南


2.2016年高等教育学会和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联合课题申报表


3. 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