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湖州日报》2版以《湖州师院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获批立项》为题,报道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获批立项。全文如下:
记者 杨 晨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湖州师范学院获悉,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该校申报的“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以湖州市为例”获批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这一项目的立项实现了湖州师范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零的突破,也是该校实施人文社科繁荣计划、成立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以来一个重要的标志性成果。
我市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中国美丽乡村的发源地、“生态+”先行地。湖州师院以此为研究背景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将以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为平台,充分整合校内外相关研究资源,深入探索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有效模式和可行性路径。
http://ehzrb.hz66.com/hzrb/html/2016-05/27/content_284918.htm
中国·浙江 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313000) 浙ICP备10025412号 浙公网安备 33050202000195号 版权所有: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