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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园孵化的通知

来源: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6-06-08
各学院(系、部):

    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园”)是在创新创业学院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指导和管理,以培育大学生企业家精神,塑造学生创业品格,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宗旨,为学校创业教育提供实践平台的场所。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征集适合入驻创业孵化园的创业项目。

一、申报对象

    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必须为我校(含求真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和毕业两年内(含两年)的应往届毕业生,鼓励与专业相结合,鼓励跨年级跨专业组队。

二、申报条件

 1.创业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创业孵化园的各项管理制度;
 2.创业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成长系数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学校服务地方政策要求,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3.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孵化园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5.创业团队须自行邀请一位以上老师作为指导教师;
 6.创业团队须经过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7.创业团队应表现良好,学有余力,主要负责人不能有警告及以上处分,不能出现学籍预警;
 8.同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创业团队的负责人;
 9.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将逐步建立创业项目孵化培育体系;
10.创业团队要向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提交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入驻申报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等复印件)等复印件。

三、申报办法

    申报团队主要负责人于2016年6月18日前将填写好的《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入驻申报书》(表格可至湖州师范学院就业创业网下载专区或加入QQ群454563757下载,须学院盖章,创业指导老师签字,家长签字可在事先征得家长同意后在正式入驻前补上)、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如毕业生申请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交明达楼313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稿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924707915@qq.com。

四、评审、入驻流程

1.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对团队提交的创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后递交至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2.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对于符合标准的团队进行登记、公开评审答辩,并向全校公示入驻团队名单;
3.公示结束后,合格的团队成员学习创业孵化园的管理办法;
4.创业团队与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签订孵化协议书、承诺书并办理其他相关入园手续;
5.在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装修装饰;
6.团队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五、其他说明
1.详情请关注微信平台:hushixuezi(或搜素“湖州师范学院校园助手”)。
2.咨询电话:座机:0572-2599505;短号:599505(佘老师)

 


附件: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项目入驻申报书

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201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