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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科处 发布日期:2016-10-18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教社科〔2014〕1号)精神,加强浙江省高校智库的品牌建设,提升浙江省高校智库影响力,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决定启动浙江省高校智库建设工程,并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建设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问题与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多学科融合为手段,充分发挥高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基础研究力量雄厚、对外交流广泛的特色优势,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浙江教育现代化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人才培养、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供智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从浙江高校优势和特色出发,紧紧围绕重大理论问题、国家尤其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问题,统筹整合优质资源,到2020年,在全省高校建设30个左右新型高校智库,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彰显浙江特色的省内高校系统新型智库体系,不断提升浙江高校在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申报数量 

1. 2016年度拟认定新型高校智库10个左右。 
2. 湖州师范学院限额申报1个。 
3. 已认定为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一般不再申报认定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 

四、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6年11月8日前将《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相关佐证材料2套送人文社科处姜亦炜老师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rwskc@zjhu.edu.cn),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亦炜,电话:2322581,668480,地址:东校区明达楼329

 


附件: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申报认定书

人文社科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