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6]91号),为做好我校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根据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情况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提供信息服务。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各级各类教职工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职工“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职工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融合。
二、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和过程
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学校在编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一)采集内容。采集教职工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年度考核、入选人才项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二)采集过程
1、录入教职工信息。学校录入教职工信息表,并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2、审核教职工信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上报的教职工信息进行审核后生效。
三、信息采集的主要工作
在采集方式上,为确保信息准确,减轻教职工信息采集的填报量,基本信息表、岗位聘任信息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表、年度考核信息表、入选人才项目信息表等学校可以采集到的信息由学校统一填报。工作经历信息表、学习经历信息表、教育教学信息表目前学校难以采集,由教职工个人填报(其中教育教学信息表非教师人员不需填报)。
四、信息采集时间及要求
信息采集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12月16日。学校将工作经历信息表、学习经历信息表、教育教学信息表、填报说明统一发送至教职工邮箱,各位教职工填报完成后将信息表上报至所属部门、学院,由部门、学院汇总后交学校人事处。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本次信息采集时间紧,任务重,所填信息一经报送,无法自行修改。请各学院、部门及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信息的填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启用。
人事处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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