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度省级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的通知》(团浙〔2018〕32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分团委推荐提名、校团委工作例会民主评议,投票产生了我校推荐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一、省级先进团支部
教师教育学院20160212团支部
二、省级先进团员
周 颖
沈兆玥(学生)
张 辉(附属医院)
公示期自2018年6月28日起至6月30日止。意见受理电话:2321986。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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