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精神,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劳动节:5月1日(星期五)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5天。5月9日(星期六)上班,补上5月5日(星期二)的课。
三、端午节:6月19日(星期五)至21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值班值守,加强对图书馆、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校长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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