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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团委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03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来源:团委 发布日期:2004-01-02
近日,从团中央传来喜讯,我校团委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03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是共青团组织的最高集体荣誉,是团省委在对团组织的各项工作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申报,由团中央评选产生的。2003年,浙江省共有7个先进团组织获此殊荣。 2003年,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团的十五大胜利召开为契机,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大局,坚定信念、振奋精神、立足湖州、放眼全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责任,紧紧抓住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核心,大力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不断提升校园文化层次,围绕中心开展了各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全方位优化育人环境,不断提升我校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面对新成绩,校团委决心团结带领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为我校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