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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05-12-13
       日前,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审会评审,我校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共27所,其中杭外地方本科院校三所)。
 
       我校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二届一次教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毕业生就业水平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高等院校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事关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和全校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近几年,我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都超过95%,位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今年3月,省教育厅就业评估组对全省66所普通高校就业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组专家来到我校后,听取了学校就业自评报告、实地考察就业中心(招聘场所、就业网站)、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就业评估专家在意见反馈时对我校的就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今后,我校将对评估组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思考、分析、整改,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按照社会需求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和培养方式,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同时,我校将以就业评估为契机,继续健全就业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就业工作水平,办人民满意的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