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00年开始在本科学生中试行学分制管理,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和修读课程,并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学分制管理制度。随着教学改革的逐步深化,学年制收费办法已经不适应学分制管理的要求,为了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我校向浙江省物价局提交了试行学分制收费的请示。并将于2006级公办本科生中开始试行学分制收费,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日前,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领导组成的学分制收费检查组对我校申请实行学分制收费进行实地检查。
方达伟副院长代表学校对检查组来校检查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学分制收费获批准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学设施建设,完善学分制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以学生为本,合理制定我校的学分制收费实施办法,保证教学管理和学分制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转。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我校的基本情况介绍、实施学分制及学分制收费的有关条件、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计划等情况汇报,并对我校学分制实施情况、财务管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检查组对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条件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校经过多年的实践,学分制管理已逐步规范、完善,学分制收费的相关条件已比较成熟。
教务处负责人代表学校作了汇报,院长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处、计财处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