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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喜获 “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来源:评估办 发布日期:2007-01-17
       近日,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我校喜获“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我校对语言文字工作高度重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从2006年3月份开始,学校组建力量,迎接湖州市和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为了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和创建工作,学校在机构、人员、经费、考核等方面给予落实,借“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的工作方针,通过努力,建立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进一步扎扎实实将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到新的高度。
 
       2006年5月,我校已获得“湖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