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办

实践教学基地“升级” 校企合作进入新阶段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07-10-18
       近日,经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议近日批准,确定湖州日报社等6家单位为校级“紧密合作型”实践教学基地,确定湖州市第一幼儿园等9家单位为校级“普通型”实践教学基地。目前,学校共有校级基地127个,为我校学生搭建了广阔的实践平台。
 
       “普通型”实践教学基地是在院级实践教学基地建立起来,与我校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该基地拥有丰富的合作内容与显著的工作成效,能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的科研和生产项目及适度的生产经营规模,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并有一支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指导教师队伍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同时,该基地能为学生实习提供必需的工作环境、生活条件和安全保证。
 
       而“紧密合作型”实践教学基地要求则更高,除了符合“普通型”实践教学基地的相关条件外,要求基地能积极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教学、实践教学、科研活动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学校能积极参与基地单位的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科技研发与课题合作等,并在此基础上,双方进行有经常性的交流和合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