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84号)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工作任务,确保全国学生运动会在我省顺利召开,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12月,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和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围绕迎接十九大和全国学生运动会的顺利召开,全面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网络视频会议要求,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全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大检查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实验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一)实验室安全。通过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相关二级学院实验室类型、底数,深入分析各类实验室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废弃物处置,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设施安全、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和个人防护安全。相关二级学院要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2)所列项目,对每一个实验室逐一对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逐一加以解决。
(二)校园消防安全。结合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深入细致地排查校内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特别是消除学校食堂、实验室、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和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食堂用气(油)的管理情况,油烟机定期清理情况,有无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阀门,有无在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有无在学生宿舍和宿舍管理员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的情况等。除排查校园的消防隐患外,还要对校外办学场所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三、工作步骤
实验室、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2017年8月起至2017年12月底止,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部署发动,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全面自查。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深入分析实验室、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相关二级学院要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2)的检查重点和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要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有记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暑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建立安全责任人实时在场监管和巡查的制度。保卫处、学生处、校园建设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要严格按照《校园消防安全检查表》(附件3)确定的范围,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学校将邀请消防部门对校园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自查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2)、《校园消防安全检查表》(附件3)并于8月20日前分别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保卫处。
第二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学校深入检查、督促整改。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保卫处对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的实验室、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必须围绕督查过程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立即开始整改,并在8月31日前完成整改。确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整改,应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并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或保卫处备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阶段(9月1日至10月底)进一步整改完善,迎接省教育厅和市政府检查组督查。在第一、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校党委会专题听取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汇报,并研究检查中发现难点的处理办法,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党委会提出的要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迎接省教育厅和市政府检查组督查。
第四阶段(11月至12月底)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全面总结今年全校实验室、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全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副校长叶金云包干负责实验室安全、副校长陈亚明包干负责消防安全。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并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督查,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将工作落实部署到位。
(二)加强督导考核。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守关尽责。要突出工作重点,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的工作要求,合理调配力量,既要做好大检查又要扎实做好日常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作为、守土尽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三)加强隐患整治。检查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整改。要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做好应急演练。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警示公布,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深化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项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中国·浙江 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313000) 浙ICP备10025412号 浙公网安备 33050202000195号 版权所有:党委宣传部